擦窗机的链传动机构:
窗机链传动机构应安装链条传动机构,当链传动系统失效时,吊船在满载情况下的垂向下降距离限制在500mm以内。为满足这项要求,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:
1.设置连接机械安全装置的武装安全装置的工作系数不小于5。在传动机构失灵时,保险装置停止下降,承受额定载荷的窗式吊船,制动平均加速度不大于1g。若安全器为弹簧式,则应设计为导引套的压缩弹簧,弹簧钢丝直径应在有限位置或工作状态下,其直径大于钢丝间距的一半,以限制弹簧落下时的压缩。
在两链传动机构中,每组工作系数不小于4(总值不小于8),应安装均匀的拉力装置,以保证两组链条的张力大致相同。
在满负荷情况下工作系数不小于5的一组链段,两组链式不小于4的链式双链传动机构(满负荷时的总成不小于9)应与一套装置相连,正常工作时两组应不到一半的负荷,失效时可以承担擦窗机的负荷。
2.链条故障的自动检测。
3.不能用圆形链条连接。
4.链条的拉力应根据产品技术参数确定。
5.链端的连接强度不应小于链条的拉伸负荷。
6.应设置观察孔。应能目视检查链条与其主要结构之间的连接,而不拆开其主结构。为了保证检查能进行,必须提供详细的描述。
7.应采取措施防止擦窗机链从链轮上意外脱落。